作为辽宁省首批林长制改革试点,本溪市依托四级林长,在治山理水进一步做优生态的同时,不断丰富绿色发展路径,激发了全市林业发展动能,生态红利持续释放。
本溪市森林覆盖率76.31%,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辽东绿色生态屏障和“辽宁水塔”。
2020年,本溪市成为全省试点,高位推进林长制改革。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一系列制度。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明确重要生态区域林长,配备技术员、监督员、护林员,使每山每林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有效管护体系。
以林长制改革为契机,本溪市坚守红线抓保护、坚持不懈抓增绿、多措并举抓富民,不断提升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推行林长制以来,本溪市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智能化保护。精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营造林和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深化护绿补绿增绿,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正围绕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本溪特色的森林景观示范带。
生态资源是本溪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全市积极创新集体林发展模式,持续提高碳汇能力,推进桓仁县全国森林经营试点,探索符合本溪市森林结构类型特征的经营技术和管理模式。坚持在挖掘林业资源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精做优林下药材、山野菜种植、林下养殖等特色产业,叫响林下参、刺五加、辽五味、林蛙等特色品牌。依托森林资源,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红色旅游等协同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
通过推行林长制改革,生态立市观念在本溪深入人心,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共识。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
森林生态红利持续释放。全市林下经济总量超过300万亩,以林下参、红松、刺五加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面积居全省前列,林业产值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