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趁春风津城今年计划植树160万株
发布者:李海燕 发布日期:2004-03-13 点击次数:665030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又将来到了,在这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中,男 18岁至 60岁、女 18岁至 55岁的适龄公民,只要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每人每年都要义务植树 4株。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缴纳绿化费,缴纳标准按每人每年应植树木的株数计算,每株 5元———这些规定早已写进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中。
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至今仍有许多市民群众不甚清楚:天津市城镇居民、乡村农民或是外地来津从业人员等,是否都要尽植树义务;下岗职工没有植树,是不是也要缴纳绿化费?带着这样一些问题,近日记者专程走访了天津市绿化办和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士。
义务植树“三性”如何确定
据介绍,义务植树是指单位和适龄公民,按照义务植树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地参加植树、种花、种草或其他绿化劳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具有“三性”,即法定性、全民性、公益性。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具有法定性。在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了义务植树运动是全民性的:“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 11岁至 60岁,女 11岁至 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由于植树绿化使全社会人民都能受益,因此,公民通过无偿的劳动,种植树木和花草,绿化美化环境,这种为社会尽义务的劳动,具有公益性。
公民年龄不同所尽义务不同
按照《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和《天津市义务植树管理规定》的要求,年满 11周岁至 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 11周岁至 55周岁的女性公民,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都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年满 18岁的男、女公民,每人每年要义务植树 4株,否则要缴纳绿化费;满 11岁、不足 18岁的公民,可从事力所能及的植树劳动,如浇水、培土、管护、整地等,而不必缴纳绿化费。
不过,国务院早有文件规定,农民不缴纳绿化费,只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天津市同样执行这一规定。此外,天津市规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暂时不缴绿化费;残疾人、低保户也不必缴纳绿化费。
每年义务植树主管部门都和各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协议,凡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则按照适龄干部职工的人数,缴纳每人每株 5元绿化费。
《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规定,不完成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又拒不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将被处以应缴绿化费数额 3倍以下的罚款。不按期缴纳绿化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由此可见,绿化费及其罚款或滞纳金,都是针对单位来收取的。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个体工商户是应当参加义务植树主管部门安排的义务植树劳动的,否则也要缴纳绿化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外地来津从业人员也要在天津市尽植树义务,否则也要缴纳绿化费。
怎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003年天津市城市绿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重大突破,完成了 2532万平方米的绿化建设任务,是年初计划的 3.7倍,接近全市绿化总量的 1/3。市内六区及其他各区县政府所在地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1%,绿地率达到 2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6.5平方米。
2004年全市城市绿化将再跃新台阶:瞄准创模绿化指标,围绕绿色家园发展计划,新建绿地 2600万平方米,从而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5%,绿地率达到 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8平方米,由此提前实现天津市 2005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据透露,今年市内六区等天津市建成区要在道路两侧、河边、公园、绿地内,新植树木 160万株。市园林局将组织开展以“人人动手争创模,植树绿化美津城”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区县绿化办公室已制定出周密的种植计划,确保种植地点、苗源、养护管理、技术指导、栽后监管“ 5落实”。
想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干部职工,可找单位报名。每年园林绿化部门都是组织单位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而不针对个人。市民个人或家庭想种希望树、成长树、长寿树、同心树、康复树、吉祥树者,可向各区县绿化办报名参加种植纪念树、纪念林活动。各单位非专业人员在义务植树活动中,都能得到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树木栽植后,除草、打药、除虫等养护工作,一般都由园林、绿化、农委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学生的义务植树劳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义务植树主管部门的安排统一组织。按照《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规定,义务植树的成活率应达到 85%,区县绿化委员会每年都要在 5月、 6月或 10月、 11月,对各单位义务植树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近年来,由于天津市加强了植树技术指导及科学养护,因此,每年树木的成活率均达到 95%以上。
天津植树节为何定在 3·20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规定,每年的 3月 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地<
--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