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造景”代“造荫”
发布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6-10-25 点击次数:793252
有绿无荫”、“有绿少荫”成了城市绿化的通病,我们注意到了花草的点缀、水景的配合,惟独没有考虑行人怎样走路。绿化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能搞权力决策、感情决策、关系决策甚至金钱决策,不能谁官大谁说了算,而要让专家说了算。
现在,城市不少新建场所“有绿无荫”、“有绿少荫”成了普遍现象,尤其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这种感受格外明显。一些新建的开发区、居民小区、市民广场、旅游景点,注意到了树种的奇特多样、树丛的布局、花草的点缀、水景的配合,惟独没有考虑到行人怎样走路,车辆怎样停放。这些场所漂亮是漂亮了,但造成的效果却是个花架子——有绿色无绿荫,有树木不遮阳,有花草不降温。
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城市绿化存在误区。
一是目的错位。本来城市绿化的目的先是造荫,才是造景,古人就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呢?造景替代造荫,成为城市绿化的第一目的。
二是审美错位。即使造景,也存在着审美观念的错位,错在以为美景就是盆景,绿化就是画画,所以种什么树、什么草、什么花,服从于画面的需要,而不是服从于人们生活的需要。
三是动机错位。在有些人眼里,绿化就是花钱,造景就是工程。本来可以就地取材的,结果舍近求远;本来可以花小钱的,结果花了大钱。
要解决城市绿化“有绿无荫”、“有绿少荫”的问题,在绿化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不能搞权力决策、感情决策、关系决策甚至金钱决策,而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能谁官大谁说了算,要让专家说了算。
专家早就指出,树的生态效益要比草皮高很多。纠正城市绿化上的种种偏差,办法就是返璞归真:为市民为后代植树造荫。绿化,始终是功能第一,实用第一。所谓实用,就是要能遮阳蔽日、创造树荫,让道路、公共场所的环境能够适应人的活动的需要。这个“实用”原则,也就是“以人为本”原则,这个原则用简明的话说,就是“打造林荫大道”。为此我建议:凡能种树的地方都要种树,无法种树的地方才用花草点缀;凡是种树就要多种枝繁叶茂树冠大的树种,景观树种只作点缀,不能喧宾夺主;凡是本地有的树种尽量选用本地树种。
我的上述看法也许片面,但我殷切地希望园林专家和城市管理层,能够深入研究和重新审视我们的城市绿化工作,树立“树多就是美景,树老就是历史”的理念,让我们的城市努力形成这样的景观:每条人行道都是林荫道,每个住宅小区都能绿树成荫,每座城市都是绿的海洋。
——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周文彰日前在海南省城乡绿化工作座谈会上说
--来源:【人民日报】